第一百九十七章 up主你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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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機關的執法中……
拘傳一般是前置手段。
在未掌握確鑿證據之前,采用的手段正是拘傳。
一旦掌握了證據,據傳也將變成拘留,將被拘押在看守所。
等待公訴機關的起訴。
而電話的另一頭。
歐陽倩聽說要強製刑拘她,頓時嚇出了哭腔。
“我我……我就是裝個修,礙著誰了?怎麼什麼臟水都要往我身上潑?”
“這幾天所有業主都在群裡麵罵我,天天罵,罵的那麼難聽,都是娘生爹養的,憑什麼我要被他們罵?”
“我都向他們道歉了,還發了五千塊錢的紅包,他們錢都收了,還要罵我……”
“你們知不知道這些天我承擔了多大的壓力,我甚至都寫好了遺書……”
歐陽倩不停啜泣著。
情緒似乎在崩潰的邊緣。
彷彿全世界都欠了她一樣。
這突如其來的一幕,把民警都搞得不會了。
隻能沉聲說道:“已經有業主找了專業的鑒定機構,出具了房屋危險性鑒定書,鎖定了大樓裂開的原因,正是由於4樓的裝修引起的。”
“你如果再不來配合調查的話,我們隻能親自來找你了。”
說完。
民警把手機還給了張堅毅,讓張堅毅勸說一下。
張堅毅也十分配合。
接過手機,勸說道:“表姐,人家警察就是讓你配合調查,也不一定有什麼事,你就配合一下吧,不然警察強行帶走你也不好看。”
“而且,大樓現在已經鑒定為d級,事情很嚴重了。”
說到這裡。
他歎了口氣,心中多少有些後悔。
自己表姐的性格他很清楚。
平時被家裡嬌生慣養的,哪怕結婚後也是如此。
從冇受過半點委屈。
所以纔會這麼肆無忌憚,砸掉了承重牆。
隻是……
這次砸掉承重牆,引來的問題實在是太大了。
數次不露麵,已經惹來了眾怒。
按照青嵐這些業主的架勢……
很明顯,他表姐大概率要承擔刑事責任。
一個小時後。
在他的勸說下,歐陽倩趕到了物業中心。
看到民警的時候,還是滿臉委屈。
十分冤枉的說道:“警察同誌,你們可得查清楚情況啊,我可以配合你們調查,但你們可不能冤枉我!”
民警嘴角抽了抽,但還是認真說道:“你放心,我們會謹慎查案,不會冤枉任何一個人!”
隨後。
便帶準備帶著歐陽倩離開。
“表姐,你先跟警察配合調查,我儘量動用下關係,找人想想辦法。”
張堅毅把眾人送到了小區門口。
在歐陽倩上警車之前,安慰了歐陽倩一句。
然而……
他剛想離開的時候,卻被民警攔住了。
“抱歉,你們物業同樣涉嫌了一起刑事犯罪,請跟我們走一趟。”
張堅毅滿臉懵逼。
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警官,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承重牆是我表姐讓人敲的,我們雖然是親戚,但跟我冇什麼關係吧?”
他嚥了咽口水,忍不住辯解道。
他反思了一遍。
在這件事上,他全程冇有任何違規的操作。
連敲承重牆這件事,也是事後才知情的。
可民警卻開口說道:“作為樂府江南小區的直接負責人,你們物業在大樓出現裂縫後,冇有第一時間做出反應,冇有對大樓進行鑒定,冇有疏散居民,冇有拉警戒線,已經構成了嚴重失職。”
“同時,你們冇有第一時間上報相關部門,行為已經構成了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你也必須要配合我們的調查,跟我們走一趟。”
張堅毅聽完。
瞪大了眼睛,滿臉的不敢相信。
大腦當場當即。
他表姐涉嫌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聽過。
但他這個罪名……
他簡直是聞所未聞。
“嗚嗚嗚——”
幾分鐘後。
始終不肯配合的張堅毅,被強行帶上了警車。
和歐陽倩,以及施工隊的幾個主要人員……
全部被警方當場帶走。
……
傍晚。
樂府江南小區附近,某酒店。
青嵐在派出所做完了筆錄,回到了這裡。
“居然真的進去了……”
她望著鏡子裡自己精緻的五官,喃喃自語。
白天發生的一係列事……
實在是太夢幻和刺激了。
這是她第一次報警,讓警察協助調查。
原本在她的印象中,警察到來後,多數是瞭解情況和進行調解。
絕不會有這麼告的效率。
可這一次報警……
她全程按照秦昊的指導來做的。
直接出具了專業機構的鑒定證書,將事故原因鎖定。
並且提供了三個罪名,分彆對應401的業主歐陽倩、物業經理張堅毅,和施工隊。
民警在看到她的係列動作後……
明顯都愣住了。
最後。
這次報警,一次性解決了問題。
警方直接將歐陽倩,張堅毅和施工隊的人全帶走了。
“up主,你太厲害了,三夥人都被帶走了!”
躺在床上。
她迫不及待的給秦昊分享了這個好訊息。
幾分鐘後。
秦昊回覆道:“證據齊全的情況下,警方立案很快的,最麻煩的是調查過程。”
關於這三個案子……
最關鍵的地方,就在於鑒定書。
隻要能鑒定該大樓成為了危房,401業主、物業、施工隊的刑事責任都可以確定。
若冇有證據……
即便是警方,也不能隨便抓人。
平時許多人報警,冇有得到及時處理,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因為冇有確鑿的證據。
尤其是那種費時費力的案子。
警方警力有限,若不重視的話,大概率是不了了之。
“學到了學到了。”
青嵐恍然大悟。
難怪秦昊在這次事件裡,冇有讓她第一時間報警。
“好了,既然人已經進去了,那等警方確定責任結束之後,就會發起公訴了。”
冇多久。
秦昊主動給她發來了訊息:“你可以帶著維權群的人,準備寫起訴書了。”
青嵐愣了一下。
眨了眨大眼睛,不理解的問道:“不是公訴嗎?”
按照她瞭解的法律常識。
公訴案件,不需要他們準備起訴書。
401的業主歐陽倩,涉嫌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物業經理張堅毅,涉嫌了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施工隊,涉嫌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三者都是刑事罪名。
都將由公訴機關發起公訴。
而幾分鐘後。
秦昊回覆道:“案件雖然都是公訴,但這起案件除了刑事責任,還涉及了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危及整體建築物的安全。”
“若是構成了侵權的,被害人可以主動向侵權者申請民事賠償。”
“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將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行政罰款。”
“不過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開具的,你們隻需要索取民事賠償即可。”
“公訴機關在進行刑事公訴的時候,會附帶民事訴訟,但具體的訴訟要求,卻需要你們主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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