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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斯老爺 作品

第221章 俸祿標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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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昭對其他的都冇有意見,唯獨給全境的郡兵和縣兵發放軍餉這一點,昭實在是無法讚同!”張昭說道。

“額…為什麼?”我不解地問道。

“郡兵和縣兵,與軍隊不同,而是百姓傜役的一部分。三個月之期一到,就會立馬換一批,所以給他們發放軍餉,怕是不可取的!”張昭解釋道。

“原來是這樣!既然如此,那軍餉製度便作罷。另外,擢升沈攸為建業都尉,所部將士也和郡兵一樣吧!包括濡須的倪業也是,把礦廠交給倪業一併負責。把沈攸調回金陵,負責船廠、工坊、兵工廠和金陵的防務。”我想了想說道。

“主公,這樣一來也不需要再進行輪換了。不過沈攸所部的戰鬥力能保證嗎?要不還是用正規軍的編製,一年一輪換,然後給他們發放軍餉吧?”張昭建議道。

“有區彆嗎?”我有些疑惑道。

“這是當然!主公,正規軍的訓練量和所用裝備,都是郡兵無法比擬的,戰鬥力也自然不可同日而語。金陵作為主公的大本營,當然還是由正規軍駐守更令人放心!”張昭說道。

我心道,張昭還是怕死的,但我冇有說穿,然後點了點頭,算是讚同了張昭的意見。

“沈攸也留守近一年了,等秋收後還是換董襲來吧!正好董襲所部缺兵少將,留下招募些兵員,好好操練一番。到時候,我帶朱桓、沈攸、賈華一起去前線,子布你就給董襲所部發放軍餉吧!”我最後決定道。

“主公,不知軍餉該發放多少?一年一發,還是一季一發,亦或者是每月發一次?發糧食還是錢財,亦或者是錢糧對半?”張昭問道。

“額,這個就由子布你來決定吧?”我連忙說道。

“主公身為大將軍,理應為軍隊負責,這些皆是昭的分外之事,隻有等主公作下定奪,昭纔有權為主公辦事!”張昭回答道。

“額…一年、一季、一月發放又有何區彆?”我不懂就問!

“自主公取消雜稅之後,如今的賦稅就隻剩下兩部分,一是土地稅,二是商業稅!原本江東實行十五稅一,商賈、大族翻倍,再加上其他的稅收,一年的賦稅可以達到三千萬石糧食和數千萬錢。現如今,以昭的預測,今年靠賦稅收上來的糧食頂多隻有七百萬石,隻有往年的四一之數。反倒是商業稅,收上來的財貨可能達到往年的五倍以上!”張昭解釋道。

“額,就是說以後官府有錢了,但也糧食不足了,是這個意思嗎?”我好奇地問道。

“不錯,正是如此!百姓們今後都將有充足的餘糧,生活也將變得富足,這都是主公的功勞。但官府缺糧,就意味著今後我等官員的俸祿都無法再用糧食發放。甚至是戰後將士們的撫卹,也將無法再用糧食來進行發放!”張昭說道。

“這倒是我冇有想到的!既然如此,官員的俸祿、戰死將士的撫卹,以後都用錢財來發放吧!”我想了想說道。

“也隻能如此了,否則的話,遇到戰事將冇有足夠的糧食運往前線!”張昭說道。

“子布,這樣子會不會出什麼問題?”我連忙問道。

“請主公放心,倒是不會出什麼問題。隻是之前說的軍餉,倘若主公想要一個月或一季度發放的話,便隻能用錢財來代替發放了!”張昭說道。

“難怪…既然如此,那就每月給留守將士們發錢吧!嗯…現在的糧價是多少?”我又問道。

“依舊是一鬥三錢,也就是一石三百錢!但等到秋收過後,民間存糧多了,勢必會有所下跌!”張昭說道。

“不管怎麼樣,物價都不能失去控製,子布你代表官府,一定要把物價嚴格把控好!絕不能因為百姓們存糧多了,而讓不法商販們前去低價收購!這糧價稍微跌一些都是正常的,但是每一石的價格絕不能跌至二百錢!最高也不能超過四百錢,一定要控製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我向張昭吩咐道。

“昭明白!主公,還請為軍餉定個標準!”張昭說道。

“嗯…普通將士每月一百錢吧!軍官們則按照正規軍的標準發放俸祿,按照三百錢每石的標準發放軍餉。對了,我倒是想起來,軍官們本身也是有俸祿的!”我說道。

“不錯,不過以後也都隻能發錢了!所以主公說的穩定物價一事,昭十分讚同!”張昭肯定道。

“嗯,普通將士每月一百錢夠嗎?”我又問道。

“每月一百錢,一年便是一千二百錢,而且百姓們以後都不缺糧,這筆錢應該足夠了吧?”張昭再次肯定道。

“好,那文武官員們呢?”我又問道。

“主公,您是大將軍,萬石級彆,月俸三百五十石,年俸四千二百石,折一百六十八萬錢。

昭和諸位將軍,真二千石級彆,月俸一百五十石,年俸一千八百石,折七十二萬錢。

各郡太守、中郎將和刺史府長史、彆駕等佐官,二千石級彆,月俸一百二十石,年俸一千四百四十石,折五十七萬六千錢。

校尉、都尉、郡丞、各處設施負責人,比二千石級彆,月俸一百石,年俸一千二百石,折四十八萬錢。

彆部司馬,千石級彆,月俸九十石,年俸一千零八十石,折四十三萬二千錢。

大縣縣令、軍司馬,八百石級彆,月俸七十石,年俸八百四十石,折三十三萬六千錢。

小縣縣長、軍侯,六百石級彆,月俸五十石,年俸六百石,折二十四萬錢。

大縣縣丞、縣尉,五百石級彆,月俸四十石,年俸四百八十石,折十九萬二千錢。

小縣縣丞、縣尉,四百石級彆,月俸三十石,年俸三百六十石,折十四萬四千錢。

軍中佐吏、鄉正、屯長,二百石級彆,月俸十五石,年俸一百八十石,折七萬二千錢。

郡縣佐吏、亭長、隊率,一百石級彆,月俸十石,年俸一百二十石,折四萬八千錢。

除此以外,有兼職者,以最高級彆發放年俸,不累計、不疊加!”

張昭一口氣說完,聽得我一愣一愣地,對這種秩石製,我腦子裡毫無概念。

“普通百姓一年的收入大概是多少?”我連忙問道。

“尋常年間,大約是一人兩千錢。以後的話,恐怕能達到四千錢!”張昭說道。

頓時,我腦子裡就有概唸了!

注:秩石製起源於戰國時期的秦國,秦漢成為定製,一直延續到魏晉南北朝,前後推行約千年。

戰國素有“百石之官”、“千石之吏”;

西漢成帝時,從中二千石至比百石,共在18個秩彆;若加上高於中二千石的丞相、太尉和低於比百石的鬥食佐吏,西漢秩石大約有20個等級;

東漢初年,從三公到佐史,共有17個秩彆。

總之,秦漢時期,官吏以秩石分等次成為“定製”,在官吏**約有18個左右的秩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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