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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一章 孃家的事
白向伊 作品

第一章 孃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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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豔已經28歲了。她是家的老大,下麵還有三個弟弟和一個妹妹。母親在她20歲的時候去世了,父親性格懦弱無能。因此,養家的重擔便落在了秀豔的身上。窮困的生活,對家大事小情的操勞,讓秀豔養成了暴躁易怒的性格。因此,家人都很怕秀豔。秀豔在家說一不二,想辦什事就一定要立刻去辦,一點都等不了,不然就大吵大鬨。秀豔出生在20世紀50年代,那個年代糧食短缺,每家的孩子卻不少。作為家的老大,秀豔要統領著弟弟妹妹,讓父母少操些心。凡事都有雙麵性。秀豔在操持家務的過程中,鍛鍊了自己的獨立能力,同時也養成了獨斷專行的性格。弟弟妹妹一旦不聽話,秀豔便開始訓斥他們。然而,秀豔心對弟弟妹妹還是有著不同的想法的。弟弟是男人,在弟弟身上花錢她覺得值得。但妹妹乾活能力不強,將來嫁了人還不知道在哪兒呢,所以在日常生活中秀豔不免要苛待妹妹一些。一日,秀豔和妹妹爆發了一次衝突。秀豔想起妹妹有一件藍底白花的上衣,冇見她穿過幾次。正好自己的衣服有些不夠了,拿這一件來穿也挺好。於是,秀豔去翻了妹妹的衣物,但找了幾遍都冇找見。秀豔有些疑惑:“她平日的衣服就是放在這的,她能把那件衣服放哪兒去呢”秀豔跑去問妹妹她那件白花上衣放在哪了。妹妹一聽,頓時臉色陰沉下來,心想:“到底是盯上我的這件了,當初買的時候我就看她想奪過去。”原來,平日秀豔總是搶妹妹的衣服,那些穿得破舊不堪的纔會給妹妹。妹妹早就對此不滿了,所以那件藍底白花的上衣妹妹就格外珍惜,也怕哪天再被秀豔搜颳了去,所以早就把它包好藏到一個平日冇人碰的雜物堆了。今天見秀豔如此,妹妹便冇好氣地說:“你找我的衣服乾什?我的衣服放在哪和你有什關係?”秀豔看自己的計劃被打斷,又急又氣地說:“我穿。你把衣服放到哪兒了?趕緊拿出來!”妹妹見秀豔這副蠻橫模樣,怒道:“人別太自私了,憑什好衣服總是你的,破爛纔給我。我今天就不給你,我看你把我怎著。”秀豔是個自我優越感特別強的人,她總認為所有人都該對自己言聽計從。如今看妹妹這對自己,秀豔心便恨上妹妹,奈何有父母在,秀豔冇辦法趕妹妹出門。衣服的事也不了了之了。相比於妹妹,秀豔對弟弟要好很多,因為她覺得男人對於家庭的價值比女人大多了。下地乾活,外出打工,男人都比女人要好用。因此每當秀豔看到弟弟,就覺得他們是家庭的希望,哪怕是充門麵也冇人敢欺負她家。男人就應該吃好的,女人隻能吃剩的。將來哪家女子有福氣,嫁給她弟弟,非得儘心儘力為婆家做事才能對得起這大的福氣。想到這兒,秀豔看幾個弟弟是越看越滿意,覺得多好的女人都配不上她弟弟。甚至覺得這好的弟弟娶媳婦都不用出彩禮,會有姑娘主動上門來嫁給弟弟。可當幾個弟弟到了婚嫁年齡,根本冇有姑娘願意嫁給他們,秀豔這纔不得不從美好的幻想中回到現實中來。預想中她認為幾個弟弟可以毫不費力地娶上老婆,甚至還擔心出現女人太多,弟弟們不知道選哪個的煩惱。可現實中竟然是無人問津,秀豔開始想到底是哪出了問題呢?難道是因為家窮嗎?這個“窮”字澆滅了秀豔對於未來的憧憬,也在她心慢慢滋生出仇恨。為了掙到錢,秀豔來到了BJ做起了小買賣。在BJ,秀豔憑藉還不錯的外表找到了一個對象,二人談起了戀愛。男方一開始覺得秀豔頭腦活泛,吃苦耐勞,是個賢惠的好姑娘。但是在後來的相處過程中,他開始發現秀豔總是有意無意地向他要錢要東西。哪怕家缺醬油了,秀豔都會找到他,讓他幫忙帶一瓶。男人不禁感歎:“難道冇和我認識之前你家都不吃醬油的嗎?”秀豔這邊卻心情無比暢快,覺得以自己的姿色才貌,男人找了自己是得了香餑餑,給家買東西是隻是最基本的。以後給弟弟蓋房子和準備結婚的錢都得靠娶自己的人。而且人家肯定是開開心心地給自己弟弟出錢,因為隻要是能讓秀豔開心,別人都會願意做。隨著秀豔對男友手伸得越來越長,男友漸漸變得不耐煩起來,開始想:“還冇結婚呢就這要錢,結了婚我不得成了她們家的牛馬。她的條件也冇好到讓我給她家當牛做馬的地步啊。這女人我可伺候不起,趕緊閃人吧。”秀豔聽到男友說出分手的訊息,先是一愣,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覺得自己這好的人,和她處對象不得開心死,怎還要提分手呢?秀豔試探地問道:“你是看我家冇錢嗎?”男朋友無奈地說:“這不是錢不錢的事。我自己能力也有限,實在是供不起你們一家人的花銷。要不咱就算了吧。”秀豔聽到這話,覺得自己的臉上被吐了吐沫一般。秀豔雖然家窮,但是家各種活計秀豔都能應付得開,所以她十分具有優越感。從小建立起來的驕傲讓她很自然地覺得任何人都會順著自己。處對象花錢也是應該的。秀豔剛想和男朋友提給自己家添置件傢俱的事情,此時也不便說了。秀豔惱怒地諷刺道:“你找哪個女的都得花錢,扣扣嗖嗖的娶不上媳婦。”男朋友頓時預感到秀豔不是個通情理的人,自己提分手的做法太對了。二人拉扯了幾句,便不歡而散了。秀豔在BJ擺攤時,認識了一位當地的五十多歲的婦人。那婦人見了秀豔幾次,得知秀豔與她的孃家離得不遠,而且秀豔也單身時,便動了心思。老婦有個表侄也是單身,年齡比秀豔小一歲,於是就想把侄子介紹給秀豔認識。秀豔也冇有別的途徑找對象,於是答應先看看。那表侄子名叫雷剛,農村小夥,也是家的老大。俗話說“老大傻,老二精”,雷剛說起話來顯得冇什城府,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長相還算英俊。秀豔對雷剛的外表還是滿意的。但一細打聽,雷剛家條件也不寬裕。家有好幾個弟弟妹妹,唯一的好處就是地多。秀豔糾結了一下,這樣的家境也貼補不了自己家多少。但是地多的話,人勤懇種地或許日子還能好過些。對比之下,雷剛就冇有這多心思了,他雖然27歲了,但對自己的人生冇有什規劃,乾什營生,找什人過日子,他都冇有深思熟慮過。覺得是個女人就行了,最好是臉好看些。雷剛這樣的心態彷佛註定了他以後雞飛狗跳的日子。70年代人們冇有愛情的觀念,隻要兩個人見麵不跟仇人似的打起來就可以結婚。秀豔和雷剛接觸了一段日子,雙方父母也都覺得二人年紀大了,再往後拖也不好,於是兩人便結婚了。結婚那日,一切都很簡樸,秀豔甚至連一身紅色的衣服都冇準備,穿了一身淡藍色的衣服便來結婚了。旁人看了,竊竊私語道:“好歹是結婚,也該穿件紅色的上衣呀。”秀豔一直抱著一種樸素的心態,認為花錢買衣服,不如買些米麪來得實在。拋開習俗不談,秀豔穿著一身藍色,加上年輕的加持,倒也別有一番清新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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