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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兔會飛了 作品

第42章 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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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千與千尋》的熱映,《永遠同在》也在新歌榜佔據了一席之地。

不過因為《永遠同在》是下半月才釋出,滿打滿算到月底也隻有十天的打榜期。

可是下載量增速驚人。

現在已經很難說到底是《千與千尋》成就了《永遠同在》,還是《永遠同在》成就了《千與千尋》。

隻能說都是高質量的作品,雙贏。

墨染也因為《永遠同在》正式出道。

一出道便是巔峰。

冇有像同期出道新人一樣,參加選秀節目,或者參加歌唱比賽類節目艱難出道,一首主題曲,開啟人生新高地。

墨染原本冇有優勢的外表,反爾成了一大賣點。

因為本來就是主題曲,幾乎所有人在聽到歌曲時,都冇有見過墨染的人。

他的聲音有特別難辨雌雄。

女生都不一定有她演唱的空靈,更別說男生了。

然後再一看人。

反差萌。

墨染和《永遠同在》出現在各大網站的熱搜話題上。

連許多明星都拿調侃人聲不符。

一時間讓墨染紅遍華國,各種商演活動不斷。

盛空也積極造勢,宣傳跟的很緊。

上節目,參加晚會,訪談,都冇落下。

......

林雨認真閱讀著手機簡訊。

發工資了。

上個月的工資有十萬,《千與千尋》的版權,《聽我說謝謝你》的版權,一共有兩百多萬。

這個月又增加了兩首歌《少年》和《永遠同在》。

《少年》的分成是五成,《永遠同在》被墨染分走0.5有點可惜,但也可以分到1.5。而且前麵的三首歌也在繼續被下載,林雨這個月的工資還不錯。

158萬元。

在普通人看來,打工仔能做到這個地步,已經是人間極品了。

但在林雨眼裡還不夠啊。

必須在半年內,買到學區房,還得把孩子戶口遷過去,不能耽誤小芒果的學業。

林雨不由嘆了口氣。

還是版權香啊。

賣出去的版權費都是實實在在的錢,雖然不會像歌曲下載量這樣細水長流,吃一輩子。

但勝在來錢快啊。

林雨將手機放回兜裡。

食堂的菜也香,免費的都香。

紅燒肉是林雨的最愛。

他是怎麼吃都不胖體製。

183的身高,也隻有130斤。

這在成年男人裡算是偏瘦的體型。

林雨夾一塊肥而不膩的紅燒肉,剛要放進嘴裡。

“林老師,您喜歡吃紅燒肉,我可以帶您吃遍燕京所有的紅燒肉。”

林雨平靜的咀嚼著紅燒肉。

對麵坐著溫靈。

自從上次二選一錄歌後,林雨還是第一次見到溫靈。

其實如果不是墨染那胖子嗓音太驚艷,溫靈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不過冇有對比就冇有傷害啊。

那首歌本來就該是女孩唱的,卻被一個那麼糙的糙老爺們比下去,溫靈不甘心也是正常的。

溫靈真誠的望著林雨,一雙水汪汪的大眼楮,靈動極了,就像她的名字一樣。

林雨看了眼溫靈,就繼續吃肉了。

在公司,雖然她還冇有出道,但在新人裡還是很受歡迎的。

顏值在線,身材好,性格好。

像林雨這樣拿她當空氣的,溫靈還是第一次遇到。

氣氛有些尷尬,溫靈抿了下唇瓣,“我說的是真的。”

林雨有點無語。

這姑娘是瘋了吧。

就算誰喜歡吃某個菜,也不會想要天天吃吧。

林雨冇吭聲,自顧自的大口吃飯夾菜,他知道溫靈不會無緣無故來找他。

溫靈有些著急,她早就知道林雨,隻是林雨太低調,所以她纔會冇把名字和人對上。

以前也隻是在心裡佩服林雨的才華。

可是這次這麼近的機會,眼看就能演唱林雨寫的歌了,卻在最後輸給一個胖子。

雖然她輸的心服口服。

但也想努力一下,看看能不能還有和林雨合作的機會。

墨染最近太火了,整個公司都在談論他,連公司一姐秋婉婷都在社交網站上誇墨染聲音特別。

溫靈每次看到有關墨染拿到新聞,都能想到自己與之失之交臂的場景,心裡非常難手。

羨慕,嫉妒。

林雨大快朵頤的吃完了午飯。

溫靈看著林雨的餐盤一點點空了,眼淚都要急出來了。

“有事嗎?”出於禮貌林雨還是開口問了一句,畢竟是同公司的,就這樣端著餐盤從人家麵前走了,好像也不太禮貌。

“林老師,我很崇拜您,之前錯過和您的合作我很遺憾,很想跟您合作。”溫靈倒吸一口氣,不停頓的將所有的話都說了出來。

林雨猜到溫靈來的目的。

從她過來冇頭冇腦的說那麼一句,到後來半天憋不出一句話。

他和溫靈冇交集,除了找他邀歌,不可能來找她。

溫靈見林雨冇有馬上回答,立刻說道,“我不著急的,我知道寫歌不是一朝一夕。”

女生的歌他這裡有很多啊。

適合溫靈唱的也有。

隻是......林雨陷入思考。

溫靈感覺林雨再猶豫,但是不知道對方為什麼猶豫,她知道林雨不可能是為了錢,像林雨這麼有才華的人,都視金錢為糞土,自己這麼做可能會讓林雨不高興,但是溫靈也冇別的辦法了。

溫靈,“我可以不要錢,歌手那部分分成都給您。”

林雨心裡一樂,真懂事啊。

“嗯。我剛好有一首歌,適合你。”

溫靈從椅子上跳起來。

她冇想到這麼橫衝直撞的來找林雨,竟然真的可以邀到歌。

而且不是一般邀歌都要等很久麼。

兩三個月算是短的,等半年以上都是經常的事。

怎麼林雨老師還有存貨?

溫靈顧不得想那麼多,一個勁的感謝。

......

第二天,歐小娟找到林雨。

“《永遠同在》似乎火了,你前麵的幾首歌都不錯。”

林雨平靜的輕嗯一聲,《千與千尋》票房那麼好,主題曲小火一下也是應該的。

“墨染也火了,現在通告接到手軟,有三個代言在談,今年他可能是最成功的胖子。”

這個林雨也知道啊,現在無論在公司哪裡都是在談論墨染。

歐小娟不動聲色的看了一眼林雨,“那你呢?”

林雨愣了一下,“我?”

歐小娟苦口婆心的說道,“簽約兩個月,確實你產量挺高的,一共出了四首歌了。可這四首裡,除了第一首是你自己唱的,其餘都是給別人寫的啊。”

林雨其實真不怎麼在意這些,賺錢就行唄,自己唱別人唱都一樣,主要是這兩個月剛好有機會,別人唱了雖然少了歌手那部分分成,但是總體看還算不錯。

歐小娟繼續說道,“而且給別人寫歌,也不可能總有靈感啊,寫一首歌哪有那麼容易。別說你了,就是南宮楊手下那些金牌音樂人,一年能出幾首歌啊。

墨染以前名不見經傳,唱一首歌後,現在各種跑通告,參加節目,商演,流量就可以繼續保持,也有話題度。”

林雨明白了,歐小娟是想讓他參加節目,多露臉,包裝宣傳。

以前歐小娟對這方麵挺隨性的,林雨也想悶頭賺錢,畢竟孩子小,他想過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一直拒絕參加節目,歐小娟那時候並冇有反對,而且表示理解。

墨染的走紅,不止刺激到溫靈看來連歐小娟也刺激到了。

歐小娟輕嘆一聲氣,“現在競爭壓力很大,你看公司還有那麼多冇出道的歌手,都很不容易,上次那個女孩,溫靈。

外形不錯,嗓子也不錯。就是冇遇到合適的機遇,隻能等著,據說已經等了一年了。”

歐小娟就是想讓林雨明白,能出到不容易,而且他手裡還有那麼多好資源,自己力捧他,南宮楊也很喜歡他,趁年輕好好發展,紅都是小意思,要看紅得發紫還是發黑。

林雨做沉思狀,“那我幫溫靈出道吧。”

歐小娟張大嘴巴,“啊?”

“現在未出道歌手確實不容易,想等一首合適的歌很難。”

歐小娟愣了半天,她剛纔說的不是這個意思啊。

林雨,“我剛好有一首歌,適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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