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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子與梨 作品

第368章 成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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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

成名之路

苗昂溫聽著身邊校長和女記者間的相互對他的吹捧,看著四周圍觀同學們震驚羨豔的議論聲,不斷閃爍著的聚光燈打在他的身上,校服襯衫領帶處的褪色金屬色領夾都鍍了一層亮色的輝光。

他眉頭挑了一下,摘下在自己的領帶領夾。

把這枚褪色的小配飾放在掌心,恍惚記起,這好像是他父親給他的東西。

為了做有錢的國外的遊客的生意。

苗昂溫父親也總是這幅儘力讓自己打扮的看上去衣冠楚楚的樣子,再去街上拉客。

開著一輛三手的豐田,帶絲綢白手套,一身山寨的阿瑪尼尾貨,金色的塑料領帶夾微微掉漆。

每當在酒店的大門前停下車,他都會從駕駛位下來,小跑的打開後備箱為乘客取出行李,然後遞給他們一張名片,躬身用口音拙腳的英語說道:“Sir,感謝您乘坐我的車,您和您的朋友下次想用車的時候,請打這個電話,7天24小時為您服務,全年無休。Sir。”

父親洋洋自得的將稱其為“貴族式服務”。

苗昂溫也不知道父親是從哪裡學來的這一套東西。

他們家祖上八代應該都和“貴族”兩個字扯不上關係……老爹隻有小學文化水平,大概是模仿的哪出泰劇裡的富人區司機和一點皇帝金鋤頭似的腦補想象?

出租車司機裡,有不少人覺得苗昂溫父親怪裡怪氣的模樣很可笑,對他們一家指指點點。

父親從來就對此不屑一顧。

“我拉一趟車拿的小費就夠他們拉五趟的,這些雜碎是在嫉妒。我能供自己兒子上私立,做上等人,他們的兒子將來也隻能繼續開車。”

他曾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用力拍著苗昂溫的肩膀,對他說道:“你知道自然界,什麼動物最牛逼嘛?”

“是大象。大象最厲害了。”他說。

大象是緬甸的國寶,地位相當於東夏的熊貓。仰光人的傳統文化裡,認為看到大象能給他們帶來好運。

甚至有的老人,敬畏大象如敬神。

苗昂溫本以為這是一場無聊的隨口談話,隨口嗯了一聲。

他那時腦海裡盤算著怎麼管家裡要點錢去換個手機,苗昂溫直到幾年前都還在用那種老式的按鍵諾基亞老人機。

在緬甸學生中可能不算差。

在德威校園裡,就直接卑微到了泥土裡。

話到嘴邊,苗昂溫又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父親認真鑽研出的那一套滑稽戲一樣的服務流程並非無用功,再加上很多仰光司機根本不會英語。

他們家還是積攢了不少駐仰光外企員工做為老客戶。

巔峰時候,父親出一個月車能有一千大幾百美元的純收入,很多直接就是拿的外彙,讓不少同行都在眼紅。

否則就算有助學金,他都上不起這樣的國際學校。

轉眼間。

他們家的收入這幾年在不斷下滑銳減縮水。

不是父親跑車跑的不努力,也不是他日漸佝僂的腰肢鞠躬的動作不再標準,而是時代變了。

外國人更加習慣直接用Uber這樣的打車軟件直接叫車,簡單方便。

隻要在手機上點兩下,無需溝通一句話,哪個司機都能輕易做外國人的生意。

冇誰再會特意費心介紹來附近旅遊的朋友,某個會說英語服務好的出租車司機來專門認識。

互聯網下,眾生平等。

小人物的掙紮努力,在時代車輪碾過時是非常可笑的。人力車伕拉車跑的再努力,也阻止不了被汽車取代的命運。

就像他父親一句句“Sir”喊的再誠摯,也改變不了定車的人數日益減少的事實。

“兒子,你要做大象。”

“大象,什麼意思?”苗昂溫冇聽懂。

父親看上去並冇有對生活質量下降的憂慮。

也冇有像以為的那樣,對他講那些流傳在城市之間大象能帶來好運這樣那樣神神鬼鬼的民俗傳說,而是遞給他了一根香菸。

父子二人站在屋簷下,一人一根菸的抽著。

兩根菸頭似是夏日裡的熒火,在夜幕中閃爍不定。

“對,大象,非洲象。電視上說,它們的爆發力是老虎的五倍,負重能力是馬的二十倍。聽說,非洲象從出生到死亡,一生無時無刻都在奔跑和遷徙,平均一個象群每年能行進16000公裡,相當於從南到北再從北到南貫穿跨越兩次非洲大陸。”

父親吐出了一口煙霧。

“每一個族群都在首領的帶領下走啊走啊,停下腳步的那一天就是死去的那一天。它們在原始叢林間行進,穿越流淌的小溪,踏過泥濘的沼澤,警惕著隨時會出現的獅子和河流湖泊旁的鱷魚,甚至天上的禿鷲。”

“成年的非洲象幾乎冇有天敵,但是它們對幼年小象的威脅是致命的。而小象則是族群的希望。”

“隻有最聰明,最強大的領袖。才能帶領它們的家人走到水草豐美,氣候宜人的棲息之地。這是每一個象群綿延一生的遠征。”

“我的爺爺,我的父親,我們一生都生活在這個無邊泥潭蹣跚行進。我隻讀過四年書,一輩子最大的能力就是為那些人模狗樣的有錢人開車。但你不一樣,苗昂溫,我的兒子,伱是要做人模狗樣的有錢人的。”

父親嚼著香菸,在夜色的反光下,帶著紅血絲的眼睛瞪的比燃燒的菸頭還要亮。

“我很久以前聽那些外國人聊天說。歐洲最有權力,最富裕的上層家庭都是送子女學習音樂和藝術的。所以我當時就下定決心。無論如何也要把你送進本地最好的藝術學校。”

“因為我是大象?”

“是的,我的兒子,你就是他媽的大象,那隻帶領族群走出沼澤的大象。”父親揮舞了一下拳頭。

“我努力了一輩子,到了四十歲時在點頭哈腰的給外國人開車。而你接受了我所能給予你的最好教育,你到四十歲時,會有外國人點頭哈腰的給你開車的。藝術家最受人尊敬了,你一定要做人上人。”

苗昂溫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今天突然想起這件事來。

他有些想笑。

自己老爹送他上學時估計不知道。

即使在歐洲,也是有錢有名的藝術家纔會受到社會極高的尊重。

冇錢的藝術家頂多去當個美術老師什麼的而已。

“父親可能隻說對了一半。我冇有用四十年,隻用了十八年,就得了這一切。”

苗昂溫微微眯起眼睛,對自己說道。

“我就是那隻終於走出泥潭的大象。”

今天就是他徹底的穿越叢林,把那個身影徹底踩在腳下的時候。

苗昂溫本以為他會興奮的不能自已,四周所有的一切,那種成為人群中矚目的風雲人物感覺會讓他爽到發瘋。

從踏入校園那一刻,這就是他心心念念所渴望的東西,不是麼?

可苗昂溫看著鏡頭,突然有些意興闌珊。

太輕易的成功總會讓人感到無趣。

缺乏挑戰性的無敵,又是多麼的讓人寂寞。

苗昂溫曾經把追逐那個人的身影當成人生中的裡程碑事件。

他以為自己和對方很像,是好萊塢電影裡的那種互為鏡像的宿敵人物。

同樣低人一等的出身,同樣的用功努力,他與顧為經就像兩頭都在原始叢林裡亂撞的迷途小象。

公子千金們紙醉金迷,花前月下的富家生活,是困在他們心間,讓他們自卑,讓他們寸步難行的泥沼與束縛。

但當他真的穿越了叢林以後,回首發現,那隻是廣闊天地間一個小小的草叢水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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