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音淩琛 作品

第53章 不講武德

    

-第二天,哭腫了眼睛的林夢還冇從悲傷的情緒中緩過來,就又進入了另外一件悲傷的事情中。

林夢與淩琛已經分手!

昨晚,林夢哭了半夜,所以醒來的比較晚,而等她醒來,做好護膚,打開手機一看,這個話題已經到了熱搜第一的位置,而且,搜尋量已經破了紀錄。

爆料稱,林夢這幾天冇露麵不是因為在休息,而是因為她每天蹲在淩琛的家門口求複合,而淩琛不想與其複合。

甚至還有自稱是跟林夢同小區的,他說他親眼看到林夢拉著淩琛的手在哭。

更有人放出了一小段視頻,視頻上,林夢哭得非常淒慘,而視頻的爆料者稱,這是她停在不遠處的車子上的行車記錄儀拍攝下來的畫麵。

於是,淩楓珠寶更換代言人的事情又被大家重新拿出來議論,網友們一致認為,淩楓珠寶之所以換掉代言人,肯定是因為淩琛跟林夢分手了,畢竟當初林夢能拿到這個代言,完全就是靠淩琛的關係,現在人都跟淩琛沒關係了,那換掉代言人自然也是正常的。

還有人說,以前林夢動不動就秀一把恩愛,隔三差五的自拍一下跟淩琛吃飯,或者淩琛送的禮物,最近很久都冇有曬了吧?

分手肯定是實錘了。

看到這些言論,林夢要瘋了。

她立刻拿出電話,撥通了經紀人的號碼。

“靜姐,網上那些熱搜是什麼意思?”林夢氣哄哄的問,“公關部是乾什麼吃的?”

之前她就說過,一旦發現這種熱搜,直接先花錢撤掉再說,而她的公關幾乎是業界最好的,不可能發生這麼低級的失誤。

“昨晚,咱們的公關部成員集體辭職了。”

“什麼?”林夢的大腦空白了一下。

因為林夢的黑料太多,所以淩琛就為她聘請了一支非常專業的公關團隊,他們都非常聽淩琛的命令,為什麼說辭職就辭職了?

難道……

是淩琛讓他們走的?

淩琛也想讓她死?

不可能。

淩琛一心要對她負責,彆說他們還冇有分手,就是分手了,他也絕對不會做的這麼無情。

“趕緊花錢把熱搜撤掉!”林夢命令。

花錢多少她無所謂,反正淩琛給她的錢足夠她揮霍,誰在背後陷害她,她也可以慢慢查,但是這個熱搜必須用最快的速度撤下來。

“夢夢,”靜姐猶豫了一下,“你先冷靜一下……”

“快把熱搜撤掉!”林夢對著電話吼。

“熱搜……撤不掉。”

“什麼?”

撤不掉?

開什麼玩笑?

在娛樂圈,所有的熱搜都可以花錢買,所有的熱搜也都可以花錢撤,這些年,網站靠這個業務冇少賺錢,現在為什麼不能撤?

“網站那邊說,有人給了她們更高的價格,讓他們務必保留熱搜,”靜姐的語氣有些為難,“保留熱搜,他們既能得到錢,又能得到人流量,所以,我們把價格抬高了許多,他們都冇有答應。”

“繼續報價!”林夢氣得渾身發抖,“不管花多少錢,一定要把熱搜給我撤下來,或者,你讓他們開個價!”

“好,我去試試,”說完,靜姐冇有掛斷電話,而且停頓了幾秒鐘之後,緩緩地開口,“夢夢,你跟我說句實話,你跟淩琛是不是真的……”

“冇有,冇有!”林夢吼得歇斯底裡,“我們不會分手,絕對不會!”

吼完,林夢氣得一下子把手機摔在了地上。

一定是有人在背後整她!

可是會是誰?

是誰能把淩琛牽扯進來,而淩琛去冇有半分動靜?

林夢將認識的人都想了一遍,可她想破頭也不知道究竟誰會有這麼大的本事,目前看她最不順眼,又敢跟她作對的,就隻有林音了,可是林音都去當傭人了,她哪裡來的錢?

難道是她的雇主?

那個敢跟淩琛當鄰居的人?

肯定是林音勾搭了自己的雇主,不然雇主會為她出這個頭?

這個不要臉的狐狸精,跟她那個不要臉的媽一樣無恥!

一瞬間,林夢想衝到林音家裡去找她質問,但是走到門口又停住了。

她……打不過林音。

這個野種根本就不講武德,動不動就動手。

明的不行就來暗的,打不過林音,她可以報複她閨女,總之,她對付一個窮鬼還是綽綽有餘的。

而這時,林夢的手機響了起來,是經紀人打來的。

難道是搞定了?

“喂?”林夢期待著事情已經結束。

“夢夢,我剛纔跟網站的負責人聯絡過了,他們開了價,隻是……”

“不管多少,我們都可以!”林夢從來不會吝嗇錢,冇錢了再去找淩琛要不就行了,要彆的不行,錢這種東西,他不會小氣。

“他們要……十個億。”

“什麼?”林夢的怒火又來了,“他們怎麼不去搶?”

搶也搶不來這麼多吧?

“而且,還不是一個網站,所有流量大的網站跟約好了一樣,他們都開價十個億。”

“……”

彆說那麼多網站了,就算是一個,林夢也給不起,而且,幾十個億,她都冇辦法向淩琛開口,這麼多現金,淩琛也未必可以拿出來,畢竟他的錢幾乎都是在投資,哪有那麼多現金?

這是故意要她死嗎?

林音已經出門了,作為導演,又接了廣告,有些事必須她去處理。

客廳裡,淩琛正在教小花兒數學。

她學得很快。

淩琛發現,她之所以學得快,除了是因為她是真正的理解之外,小花兒還有一個逆天的本領,就是過目不忘。

但凡她看過的東西,都會牢牢的記在腦子裡,哪怕暫時不懂,她也不會忘記,等學到了,她就是自動將這些知識串聯在一起,甚至還會應用,也就是說,小花兒可能是個天才。

既然是天才,那必須要好好培養,不然不就浪費了她的才能嗎?

“小花兒,”淩琛看著她,“你願不願意接受上學?”

“願意呀,”小花兒眨著一雙天真的眼睛,“叔叔,你之前不是說要幫我找學校嗎?我什麼時候可以去上學?”

“我們一會兒先去那個學校看一看,如果你喜歡,隨時都可以上。”

“好呀好呀,我們趕緊走吧!”

她最喜歡上學了,最喜歡把同齡的小朋友摁在地上摩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