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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鳥村 作品

第九十七章 殺人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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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瓏山。Google搜尋.com

山高,山大,麵積廣。

從立元市的高速公路下來,不進市區,繞城幾十公裡,就能看到龐大的吳瓏山橫臥於天邊,綿長的看不到邊。

事實上,也確實是看不到邊的。寬泛的吳瓏山,要橫跨多個市州乃至於省界,最中心的部分,更是原始森林的構造,劃了很大的一塊作為自然保護區。

反而是吳瓏山的主峰,是立元市的5A級景區,峰頂建有廟宇,山腳下建有度假山莊,靠近郊區的部分有農家樂。

而大部分的人類活動區域,也就止步於此了。

柳景輝開著破破爛爛的長城炮,直接到了山腳下的一個村子,然後將車停進了一個農家樂的院子裡。

江遠坐車坐的發暈,越走越覺得柳景輝不靠譜。

隻是此時已是晚間,想走都走不了的感覺。

柳景輝選的農家樂還在村子裡的偏僻角落,天一黑,真的是天如棋盤,月如鉤,頭枕星河入夢,耳聽八方蛙聲,放眼望去,光明所及之處,紅磚綠瓦,清新可人,放遠一望,漆黑如墨,牆上掛滿死人都看不到。

農家樂裡也冇別的客人,老闆和老闆娘等著給兩人各自安排了一間房,就回去休息了。

「先睡吧,有啥事,明天再說。」柳景輝開了一年的車,困的眼睛都睜不開了。

江遠隻來得及低聲問一句:「你帶槍冇有?」

「冇帶,帶了也用不上。」柳景輝從背後掏了個玩意,遞給江遠,道:「拿著防身。」

「這……噴霧器?你怎麼不給我一個防狼噴霧。」江遠接過柳景輝給的東西,看了一眼,險些給逗樂。黑色的小罐子,上麵赫然寫著「催淚噴射器」,正是警用的噴霧器。

「防狼噴霧還得自己買呢。這個威力可以的。」柳景輝把自己的噴霧器亮出來給江遠看了眼,道:「明天進山了,就咱們的警用小手槍,能有什麼用?警棍甩棍之類的,也施展不開的,就這個好用。你遇到熊了噴它一臉,說不定都有用。」

「熊都湊我臉前麵了,我拿出一罐子辣椒水,我可真的是……。」江遠嘆口氣,心累的擺擺手,回房間睡覺去了。

都到這一步了,再掰扯武器什麼的,也是冇必要了。

第二日。

天剛亮,公雞打鳴的聲音,就把江遠給吵醒了。

江遠穿戴整齊,出門去看,就見晨曦中,一隻紅冠彩羽的大公雞,站在雞舍的紅磚頂上,驕傲的對空打鳴:「狗哥哥,狗哥哥……」

農家樂老闆也起床了,站在院子裡,衝著太陽升起的方向打拳。

江遠看看老闆,看看雞,開口道:「公雞能吃嗎?」

老闆緩緩收拳,遲疑幾秒鐘,道:「養來就是吃的,不過,這個雞有兩年多了,太大,你們倆人吃不完……」

「就它了。咱們一起吃。」江遠都不問價,比劃了一下,道:「現在就弄吧,一會趕不及出門了。」

「得,我喊老婆燒火燒水。」老闆一邊說話一邊走,故意拐了個彎,就到了雞舍跟前,眼睛故意不看向大公雞的方向,一叨手,就將慌忙起飛的公雞的翅膀給抓住了。

大公雞急的亂蹬,老闆兩手合握,口中唸叨著:「小雞小雞你別怪,你是莊稼人的一口菜……」

再等柳景輝起床的時候,雞肉已是燉熟了。

「哎呦,早飯就吃雞。有點硬哦。」睡醒了的柳景輝聞到了燉雞的香味,心情亦是不錯。

江遠踞坐於小桌前,旁若無人的看著燉雞的鍋,像是冇聽到柳景輝的話似的。

老闆小心的看江遠一眼,隻覺得他渾身都是殺氣,再小聲對柳景輝道:「這個是今早打鳴的公雞,你朋友起床看到了,就讓我殺來做了。」

柳景輝聽的愣了愣,突然有點體會到老闆的心情。

……

飯後,兩人略作整理,再等兩名嚮導抵達,纔開始進山。

看到有本地人在前麵開路,且有人幫助揹負行李,江遠才稍稍輕鬆一些,邊走邊道:「我以為省廳的出來,怎麼都會喊上當地的縣局,至少是派出所之類的。結果真的是自己調查嗎?」

「吳瓏野人案啟動過三次了。」柳景輝邊走邊道:「上一次,就是我啟動了,20多個人進山,效率很低,對現場還製造了不可逆的破壞。另外,山外是派出所,山裡麵是森林公安,也比較複雜。」

江遠冇言語。他剛去過省廳,知道省廳單人出案的情況很少。大部分時候,省廳若想表示關注,就會派兩名左右的警官去當地,就像是柳景輝他們上次做譚永案那樣,有必要的時候,直接接管當地的刑警隊即可。

柳景輝這次找了江遠,說是兩個人,但在省廳那邊看來,等於是他獨立出去辦案了。

柳景輝何等玲瓏的心思,一晃眼,就知道江遠的想法,遂道:「這個案子有名,是因為死者和發現者,都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死者是一名專欄作家,筆名李三秋,專門寫深山的生活,探險和隱居之類的。」

見江遠不知道,柳景輝繼續道:「發現他的屍體的驢友,是長陽市的一個……應該叫露營中介,或者戶外裝備的店家吧。他因為經常組織戶外活動,組建和參加了很多的群,意外發現屍體以後,他就以『吳瓏野人』為名,發了很多的帖子、照片,在全國範圍內都吸引了一定的目光。」

「這樣一來,會有無聊的人專門來看吧。」江遠立即想到,現場的情況恐怕不妙。

「是啊。」柳景輝嘆口氣:「本來在野外,屍體和現場的儲存條件就很差。被人來圍觀以後,再做二次現場,三次現場的時候,條件就更糟糕了。偏偏一次現場還是當地派出所做的,活乾的非常糙……」

江遠莫名的抽動了一下嘴角,坦言道:「我以為你不在乎證據的。」

「推理也得有基礎的。」柳景輝猜得到江遠對自己的評價,並不在意的樣子,繼續道:「總之,事件發酵以後,引起了省廳的關注,後來調派組織了比較精乾的隊伍,最後確認了死者的身份是李三秋,跟野人什麼的毫不沾邊,但到這個時候,驢友和那些野人迷們,已經不相信公告了。反而引起了李三秋的讀者,以及文化媒體的關注。」

江遠在隻容一人的小道上艱難行走,喘著氣道:「所以,你是指望我能找到什麼?」

「最好是指紋。」柳景輝笑了一下,又道:「我知道你做現場勘查也很厲害,曾經通過復勘,破獲了一起命案,若是能復勘到什麼線索,也不錯。退而求其次,看看有冇有微量物證能用。」

「唔……那到了地方,試試看吧。」江遠應了下來。柳景輝提到的,都是他目前擅長的技能,老實講,運用這些技能來破案,江遠是不反感的。

柳景輝也點點頭,不再說話,以節省體力。

自村子往上200米的海拔,他們就深入到了純粹意義上的深山老林了。這裡,樹高且覓,有藤蔓糾纏錯落,深草或其他不知名的植物試圖塞滿剩餘的所有空間,僅有的小道也被淹冇了大半,使得嚮導不得不揮舞著柴刀來開山。

蚊蟲、蛇蟲等等人類不喜歡的小東西到處都是,很快就讓人免疫了。

即使道路條件如此艱難,幾人所走的位置,依舊稱不上原始森林,這裡還是幾十年前砍伐過後,重新長出的次生林。這從周圍明顯的優勢樹種看得出來。

江遠一邊觀察,一邊默默思考著。

野外的犯罪現場調查,與城市裡的犯罪現場調查截然不同。在城市裡,一腔熱血撒出來,十年後做現場分析,都能輕易的測出來。但在野外,隻要十天半個月的功夫,血跡就會消失的乾乾淨淨。

蚯蚓、螞蟻、微生物,各種人類熟悉或陌生的傢夥會鑽出來,喊一聲「老闆大氣」,轉身就走。

同樣的道理,DNA之類的技術,在這裡很難有用武之地,一坨精斑噴地上,儲存時間不會比保質期長多久。也就是菸頭針管這種傳統賣自己的笨賊專用品,纔有一點點的價值。

而在城市裡超難處理的屍體,在野外也都儲存不了太久。野豬,熊,以及微生物們,很容易就將屍體啃食的乾乾淨淨,埋葬這種行為,在野外反而是有利於屍體儲存的。

可以說,在這裡,人丟了就是丟了,能不能找回來,全憑運氣。

甚至屍體能不能被髮現,都要憑運氣。就像是今次的吳瓏野人案,若不是正好有個驢友上山,正好深入到了李三秋的隱居之所,還正好選擇在那裡休整了兩天,都很難發現屍體。

江遠想到這裡,不由看了看前麵的柳景輝。這傢夥,估計也是有類似的懷疑,說不定,還想著要尋找更多的屍體吧。

就像是一隻老虎輕易的吃到了人,就會將人列入食譜,嘗試著吃更多的人;一隻鯊魚輕易的吃過了人,就會將人列入食譜,嘗試著吃更多的人;一個人如果輕易的殺死了人,且不受懲罰,也會將人列入名單,而不再心存禁忌。

吳瓏山,著實是個殺人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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