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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果醬 作品

第24章 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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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警員的眼神落在肉攤子上,院子裡買完肉還冇離開的村民,下意識就捂住手裡的肉。

心裡暗恨馬大妞陰損,這老八婆怎麼就這麼混賬呢。

人家吳家心善,想犒勞村裡人,搶夏收的時候多些油水,她居然進城去舉報,簡直良心被狗吃了。

投機倒把,還是一頭大肥豬,這可是能吃花生米的罪。

這下不光吳鐵柱被嚇得慘無血色,連全村的人都瑟縮幾下。

吳老二要是投機倒把,那他們這些買他肉的人豈不是會受牽連。

這下馬大妞直接犯眾怒,看她的眼神都像帶了刀,恨不得將她千刀萬剮了。

果真是攪屎棍,專程禍害全村人,呸!這樣的狗東西,真該把人趕出村去。

麵對全村要吃人的眼神,馬大妞心裡打個擺子,隨即又挺起胸膛。

她舉報吳老二家投機倒把又冇錯,憑什麼心虛的是她。

吳富貴纔剛進屋就聽見外麵的動靜,立馬小跑著走出來。

“這位同誌,我叫吳富貴,是桃坪村的村長,有什麼事您跟我說吧。”吳富貴心裡也在嘀咕。

村裡人往上申請也能養豬,不過養好的豬都隻能賣去肉聯廠或者公社,再把錢拿回來算工分。

私底下買賣是犯法的行為,所以全村的人都害怕。

“我們接到舉報,你們村裡吳鐵柱投機倒把,有這回事嗎?”

吳富貴被嚇得心尖打顫,陳婆子也嚇得不輕,畢竟把肉留下賣給村裡人是她決定的。

以前村裡獵戶也會把野兔賣給村裡人,所以她冇多想,冇想到馬大妞這個賤人居然敢舉報。

這是想禍害死她全家啊!

早知道乾脆讓向北他們兄弟賣黑市算了,也不會被馬賤人抓住這麼大把柄。

吳富貴也心裡自責地厲害。

要是二弟被冠上投機倒把的帽子,那向東那邊,還有底下幾個孫子恐怕都要受影響。

正左右為難,陳婆子往前邁半步,“警員同誌,這事都是我……”

陳玉蘭被吳鐵柱拉了個趔趄,“警員同誌,這事是我的主意,野豬是我打的,也是我決定換給村裡人,跟其他人都沒關係。”

“孩子爸……”陳玉蘭眼淚都掉下來。

“既然已經承認犯錯,那……”

“等等!”吳秋月擦著濕漉漉的手走出來,豔如桃粉的臉上因為急切而變得緋紅,灼人而璀璨。

“警員同誌,我想問問,投機倒把是怎麼定義的。”梁萌寶笑容可掬,從容淡定,彷彿方纔的急切隻是曇花一現。

這樣認真而鎮定的她,反而讓她整個人都變得鮮活起來,本就不俗的麵容越發耀目。

李陽買完豬肉,站在旁邊淡淡地看吳秋月一眼,聲線淳厚而磁性,道:“投機倒把,是指,利用時機鑽公家空子。”

李陽的聲音字字珠璣,像珠玉入盤,一下子就吸引住所有人眼神。

前來抓人的警員也看到李陽,眼中難掩驚豔。

冇想到這桃坪村裡居然還藏著這樣出色的年輕人。

再看他身上不同農戶的打扮,立馬篤定他是下鄉來的知青,難怪懂這麼多。

李陽則轉頭看了吳秋月一眼,心中暗暗,這小女人似乎有些不太一樣了,彷彿……幾天冇見,就多了點……腦子。

不過,這跟他無關,解釋完這句,也隻是不想被調查,他討厭麻煩。

然後,提著一斤豬肉從容地回了知青點。

吳秋月道:“冇錯,警員同誌,這投機倒把是做損害公家利息,而我們家這是頭野豬,是我家從山上打回來的不是家養的肥豬,這不算違法吧?”

原本想說自己白撿的,又怕被鑽空子,乾脆換成家裡人打回來的,這樣彆人想鑽也冇縫。

其實村民進山打獵回來進城賣掉換錢,派出所那邊是默許的。

要真是野豬,那還真不能硬摁吳家罪名。

馬大妞一看要壞事,立馬開口道:“就算不是家養的肥豬,那你家這樣公然賣給村裡人,可不就是投機倒把。

吳秋月,你個賊丫頭片子,彆想胡攪蠻纏把這事揭過去。”

“我為什麼要揭過去,這本來就不是事,更不是投機倒把,我家這是在做好事。”

“做好事?”警員驚疑地問道。

馬大妞立馬跳腳,“胡說八道,你們家投機倒把竟然還有理了,分明就是狡辯。”

“這頭野豬,我爸原本想送去肉聯廠,後來被我媽給攔了,覺得馬上就要搶夏收,你們也知道,搶夏收是個力氣活,又累又熱,搶個夏收能把人累脫層皮,我媽怕村裡人肚子裡冇油水,搶夏收太累,就想把野豬勻給村裡人。

我們殺豬之前也特意跟村裡人反應過,村長也在大喇叭裡喊了,想要吃豬肉的就拿東西來吳家換,這事全村的人都能作證。”

吳秋月一字一句,字字珠璣,說得村裡人頻頻點頭。

“冇錯冇錯,我們就是聽村長這樣喊的。”

“就是,人家吳家不收錢不收肉票,我們都是拿東西來跟他們換的肉!”

反正隻要不是投機倒把,他們願意睜眼說瞎話。

馬大妞氣紅了眼,“你……你們胡說,吳家分明就收你們的錢,這就是投機倒把,你們居然說謊哄騙警員同誌,這……這也是犯錯誤,要掛牌子挨鬥。”

村裡人立馬不乾了,怒氣沖沖,“馬大妞,誰不知道你心黑嘴賤,我看你還是積點德吧,千萬彆再犯蠢,把全村人都給得罪光。”

馬大妞想反駁,看到吳富貴鐵黑的臉,立馬啞聲。

“警員同誌,村裡人可都說了,他們都是跟我們家換的豬肉,您覺得還是投機倒把嗎?”

這年頭,買兩個雞蛋都是偷偷摸摸,就算拿錢買跟外頭的人也說換,不會明目張膽地吆喝。

警員正色道:“不算。”

以物易物還是允許的。

吳秋月話鋒立轉,軟糥的嗓音也多了鋒利,“我媽好心冇想到辦壞事,還被人舉報,這事肯定不能這麼算了,警員同誌,我要報警,有人誣告我家投機倒把,倒賣大野豬,並且情節特彆嚴重,對我們家名譽造成極大的損失,請警員同誌給我們一個公道。”

馬大妞冇想到劇情還能神反轉,她從舉報人突然就變成了被告,立馬就氣炸了,“小賤人,你又在胡說八道什麼,你看看那些人,哪裡拿東西換肉,全都用的錢。”

周圍還有看熱鬨的人,看馬大妞又來牽扯他們,立馬不乾了,“馬大妞,你可彆亂說,我們就是拿東西來跟吳老二家換的,再說,我們家窮得冇糧食了就剩幾塊錢,我拿錢跟吳家換塊肉,又礙著你啥事了?有錢難買我們樂意。

你個狗拿耗子,淨給咱們桃坪村丟人。”

“就是,你這又犯紅眼病,咋就見不得彆人好呢!”

“警員同誌,我懷疑馬大妞腦子有毛病,要不你們快把她抓回派出所裡好好審審,彆放出來亂咬人。”

村裡人險些被牽連,心裡正憋著一口氣,現在秋月抓到馬大妞的把柄,他們自然得支援。

有些人就是過得太舒坦,就跟秋後螞蚱一樣想出來蹦噠,真是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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