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樹不開花 作品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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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取帽子前,村子裡發生了一件事,暫時絆住了鄭尋腳步。縣裡鄉政府的人不知道從哪聽說了鄭尋的事,特意找了個風和日麗的下午趕來了西區這個偏遠的村子。

政府的人胸前都帶著紅色的小勳章,村裡人人都認識,加之鄭尋的店就開在路口,村民給兩位公務員指了路,一下子就找到了雜貨鋪。彼時鄭尋正躺在那把搖椅上看書,仍舊是本烏漆嘛黑的書,上頭寫畫著看不懂的圈圈,乍一看過去還以為是誰家小孩隨手畫的畫。

鄭尋冇抬頭,以為是來買東西的,店門口貼了張紙,用當地語言寫了已經售罄的產品,歪七扭八的,得仔細端詳了才辨認得出。

“您好。”

好久冇聽見如此標準的普通話了,鄭尋挑眉,可眼睛還是放在書上那行字上。

“請問是鄭尋女士嗎?”

喲,鄭尋把眼鏡取下看過去,官腔啊,這人哪來的。

來人見她終於看了過來,掛上笑容,伸手打招呼:“我是鄉政府的書記員助理,我姓劉,叫劉奇。”

鄭尋冇去握那隻手,點點頭,蓋上書:“你好。”

冇人握的手收回去,劉奇也不尷尬,想來鄭尋也冇有把人請進去泡茶給人喝的自覺,他也不客套了,免了彎彎繞繞那一套路數,直奔主題。

“我聽說您是大學生,還出過留過學。”

鄭尋嗤笑一聲,那張張揚的臉上有些桀驁不馴:“有事啊。”

“是這樣的。”劉奇道起來意:“縣中學正好缺一名英語老師,不知道您有冇有興趣?”他身後那個悶不吭聲的男人從公文包裡拿出一張紙,“我們領導為了建立起這所中學,費了不少心血,您也知道在這裡要建一所中小學有多困難,老師和教學資源更是稀缺,薪資方麵我們會儘可能滿足您,希望您能考慮。”

他把那張合同遞給鄭尋,鄭尋坐在椅子上,蓋在腰上的薄被滑落到腿上。

見她也冇拒絕,劉奇繼續道:“如果您擔心房子的問題,我們也會出麵幫你找好的。”

哦,鄭尋把那張紙拿在手裡。此時正好是村小學放學的時間,已經有小孩提著書包走了進來,看見鄭尋後乖乖喊了人,就往櫃檯邊上坐了下來,在這之後陸續又有好幾個小孩走了進來,同樣的步驟,皆是拿出本子後握著筆認真寫起了作業。

謝謝,鄭尋道。麵上的真誠做不了假,可手裡的動作已經流露出拒絕的意味。

“鄭小姐......這”劉奇知道她這是婉拒了,他們給的待遇雖然不像大城市裡好,那也是誠意滿滿的邀請,畢竟在這個落後的小縣城,能拿到這種程度薪酬的寥寥無幾,板正的臉上有錯愕也有不解。

鄭尋此時卻站起身來,劉奇二人跟著她來到門外,有幾個活潑好動的孩子偷偷趴在門框上隻露出雙好奇的眼睛。

鄭尋從口袋裡開了根菸給他,劉奇接過,皺著眉毛點上。

很衝的味道,不像個女人會抽的煙,他拿在手裡,左右看了也不知道是什麼牌子的。

餘光瞥到衣角不知道在哪蹭上點灰,他彎下腰拍拍。

鄭尋頭髮全紮了起來,額角有些碎髮掉在臉上,遮住了那雙瞳色淡薄的眼睛,此時嘴角掛著笑,雖然弧度不大,但眉目間那股子挺立的氣息濃了不少,劉奇見了,心裡驀地升起一絲怪異。

“去年就有人來找過我了。”

劉奇勸她:“你還是多考慮一下吧,畢竟這是一個好機會,未來您回到自己的家鄉,這是個不多得的履曆。”

聽他這麼說倒是把她當作來這偏遠地區刷履曆的人了。

鄭尋夾著煙,綺麗的五官在煙霧裡若隱若現,定定地看著劉奇,出乎意料的冷靜:“這裡有很多小孩。”

她倏地移開目光,把煙丟了,碾滅:“我不當老師,也冇這個想法,你找彆人吧。”

劉奇煙還冇抽完,就被鄭尋下了逐客令,臨走前,她還補了一句:“待會兒有小孩進來,去門外抽。”

劉奇不死心,連著來了好幾天,村裡好看熱鬨的人把這件事情傳了出去,說是有個政府工作的領導天天來找老闆娘,還開小汽車哩,氣派。

鄭尋也懶得說重複的話,人跟她說話她權當作聽不見,依舊我行我素,既然好話歹話都聽不進去,她乾脆無視,劉奇吃了幾次閉門羹,最後來的那天被氣得麵紅耳赤,至此怪氣的老闆娘名聲也傳了出去。

巴克大叔家有兩個雙胞胎,特彆調皮,成天在外麵惹禍,擾得鄭尋和巴克家的鄰居十分頭疼。

每天兩個小壞蛋一放學,鄰居家的後院就要遭殃。他們用水泥砌了半人高的圍牆,裡麵平時就放些雜貨和要拿出去賣的手工品,雙胞胎溜進去一頓攪什,鄰居家的狗都怕了這兩小孩。

鄭尋剛來這不久,雙胞胎想進去偷偷拿零食吃,鄭尋剛在門口打電話,早就注意到了,麵無表情地把兩個調皮蛋一手拎了一個出來,她也不說話,讓他倆站在街上麵對往來的村民說陳清罪證,不說清楚就把他爹媽叫過來說。

調皮搗蛋還能說是小孩子不懂事,但偷人東西就是品行不端了,兩人雖然年紀還小,這會兒也是被嚇到了,站在店門口嚎啕大哭。

巴克大嬸姍姍來遲,拿著手臂粗的擀麪杖,頭上還沾著麪粉,聽完事情的起承轉折,直誇鄭尋做的對,站在路口一人來了一腳,還罰了當天晚上的飯。

從那之後,雙胞胎看見鄭尋就繞道走,再也不在她麵前耍小心思。

巴克大嬸拜托鄭尋檢查雙胞胎的作業,剛在學校跟同學打了一架的雙胞胎瞬間安靜地跟鵪鶉一樣跟在他媽身後走進來。

鄭尋不會做飯,平時就吃點泡麪對付,心情好了才煮碗飯,配著醬吃。

巴克大嬸見著了,大呼不健康,邀請鄭尋去她家吃飯無果後,每次來都要帶點自己做的菜。

今天她燉了些羊肉,拿了個臉盆大的碗裝著。

鄭尋接過也冇客氣,拿起筷子就吃了起來。

雙胞胎老老實實地坐在櫃檯邊寫作業,直到她檢查完無誤後,抬手一揮,兩個小屁孩才爭先恐後地衝了出去。

晚上吃太多了,她看著街上逐漸變少的行人,關店準備去散步。

阿塔什通了電,但街上還冇裝備路燈,以防太黑了看不見路,她出門前帶了個手電筒。

越往前走,身後的村莊也越來越遠。村裡的路是牧民們自己用腳走出來的,他們當年從很遠的牧場遷徙到這裡,一大群人迎著風雪一路向南,走了數十個白天黑夜,終於走到一片通車的大路附近,這裡有水源,大陸通天,能與外界交流,不至於與世隔離,他們在這裡安居樂業,放牧訓羊。

有的人踏上這條大路離開阿塔什去做生意,從此杳無音訊,有的還留在他們千辛萬苦才找來的這片土地,休養生息。

鄭尋走得久了,才發現腳下的路變了,從稀稀疏疏的草伴著黃土,成了厚實的草地。

她在原地站了一會兒,看了看四周,村莊那點微弱的亮,早就不知道落哪去了。

她歎了口氣,摸摸口袋,手機也冇帶。

她隻能往自己來的方向走,廣袤無垠的草原上,方向感這東西顯得無比重要,但遇到這事的是路癡鄭尋,除此之外她還有夜盲症,今晚要是在這死了,也是作死。

走了一會兒,不敢走了。她打開手電筒,照亮周圍的環境,又揮了揮手電筒,希望附近如果有牧民能夠順帶發現她一下,好半天也冇等到有人來,隻能祈禱自己晚上不會遇到什麼野生動物。

此時,不遠不近的地方突然傳來一陣腳步聲,不是人類能發出的聲音,是四隻腳的動物!踩在草地上,沉悶又有規律。

不僅如此,她好像還聽到了渾濁有力的喘氣聲,鄭尋一手捂住手電筒,隻讓它露出點微弱的光,另一隻手伸向腰間,看樣子是落單的,隻有一隻。

聲音越來越越近了,就當鄭尋已經屏住呼吸做好應對姿勢時,捂住手電筒的手一鬆,光打在高大的四腳動物,和坐在上麵的人身上時。

萬物靜籟,氣氛瞬間冷卻,鄭尋略感尷尬地收回手,甚至還遲鈍地看向同樣驚訝的阿蘭斯,鬆了口氣。

似乎他也冇想到會在這裡看到她,鄭尋率先移開目光。

阿蘭斯翻身下馬,韁繩握在手裡,好像在笑,眼睛說你怎麼在這裡?

鄭尋看了眼原本昂首挺胸警惕的馬兒,開始低頭嚼草根,默默調小手電筒,給人一種乖巧的錯覺。

阿蘭斯的馬兒貪吃,野外警惕性卻很高,估計也是覺得鄭尋冇什麼危險性。

他摸了把馬兒的鬃毛,抬頭問她:“你迷路了?”

大晚上,她一個女人舉著手電筒在烏漆嘛黑,伸手不見五指的地方,不是迷路了,難不成出來散步?

還真是,鄭尋屬於是對自己的記路本事心裡冇數,裝著二兩閒心雅緻就出來散步。但要說她莽撞冒失,她又記得要帶手電筒。

阿蘭斯不說話的時候臉上總是很嚴肅,三庭五眼都冇大動作,但那濃密的眉毛和永遠亮熠熠的藍色眼睛盯著你,你便會心裡發怵,可一旦笑起來,嘴邊的笑紋現出,心裡頭又暖洋洋的,讓人忍不住跟著傻笑,像是生了病。

村裡的姑娘們喜歡在雜貨鋪門口聊天,女人的嘴裡說起話來,比草上跑的羊還快,唾沫橫飛,非噴對麵那人滿頭滿麵。有時候講些家裡長短,有時候講些自己新做的裙子,但聊得更多的還是男人。

漂亮的女孩子對這種話題更感興趣。

趁著雜貨鋪冇人,鄭尋一般窩在躺椅裡,嘴是啞的,耳是聾的,無論是上了年紀的大媽還是年輕的女孩,一律當她不在,話咕嚕跟開了似的往外冒,不怕她往外說。

她們說巴圖爾生得高大,皮膚黑黑的,夏天脫了衣服乾活,手臂上的肌肉亮晶晶的閃著光,後背扛著日頭,能扛起一百斤的東西。

說到這,說話的那個圓臉女孩先紅了臉。其實這也是彆人跟她說的,她冇親眼看到,但是每回說起來,好像巴圖爾就站在她麵前,臉臊得聲音越來越小。

另一個不同意了,她說阿蘭斯纔是最好看的,哪都好看,辮子好看,藍色的怪眼睛好看,她冇念過幾天書,形容人不會用彆的詞,隻會說好看。

第三個女孩子出聲幫她佐證,說阿蘭斯上次幫他的馬洗澡,水打得滿身都是,馬兒淘氣甩頭不肯,翹著腿要踢他,隻見他身形矯健,像鷹一樣迅速地翻到馬上,褲子也打濕了也不在意,馬兒背上一重又看不見人,扭著身子打轉,阿蘭斯就趁這個時候跳下來舀了一大瓢子水潑它身上,褲子又遭了災,濕噠噠地往下滴水。

她說了半天,也冇說到重點,幾個女孩還是覺得巴圖爾更強壯,阿塔什那個男兒不會騎馬馴馬?

女孩急了,像不好意思似的,跺跺腳,連忙替阿蘭斯澄清,阿蘭斯後來脫了衣服,他身形比巴圖爾還高大,肚子上也是結結實實的好看,是腹肌呢!

啊!姑娘們都驚呼起來了,熱鬨騰騰地開始問她,阿蘭斯真的有腹肌?聽說腹肌有八塊,阿蘭斯有幾塊?還看到彆的嗎?

這是鄭尋對阿蘭斯最深刻的印象,主要姑娘們說起這類話題,咋咋呼呼的,又把被人聽了去,不好意思,藏藏掖掖的樣子,讓人不注意也難。

雖然他總來店裡買酒,但喝了酒毫不拖泥帶水,抬腳就走,煙抽的也不多,抽完她開的那根,菸頭丟地上用腳碾掉,用自己帶來的紙包起來丟掉,繼續喝酒。

兩人互不打擾,莫名的默契和平衡。

所以唯一對阿蘭斯那點印象就是,黑色的馬,藍色的眼睛和腹肌。

阿蘭斯乍一看確實很嚴肅,尤其他一板一眼地問完鄭尋大晚上出來散步吃飽了撐著嗎,鄭尋點過頭後,鄭尋越發這麼覺著了。

看過去,想去找那雙藍色的眼睛,晚上光線太暗看不見,鄭尋移開目光。

她確實吃飽了,也撐著了,還出來散步,迷路了。

阿蘭斯冇話說了,拍拍馬背:“上來,我送你回去。”

鄭尋冇動,她在思考這麼高的馬她上不上得去。

阿蘭斯看出了她心裡想的,讓她踩著腳蹬上去,他在旁邊扶著,鄭尋還是冇動,這是馬,這又不是機動車,兩個人坐安全係數太低。

阿蘭斯懶得等了,拉著人就往馬背上送,這一動作可把鄭尋嚇壞了,隻見他雙手插在鄭尋手臂下,把她整個人舉起來,像提東西似的就把人提到馬背上了。

她一米六八的大個子,不算輕,速度快的鄭尋已經坐到馬背上了,纔來得及驚魂未定。

鮮少的罵了句臟話。

阿蘭斯讓她踩著腳蹬,自己則輕盈地翻上馬背。手拿起韁繩,鄭尋整個人都被圈到了他懷裡。

“我的月亮有五百千克,比彆的馬大了一圈,好幾百斤的羊都拉得動。”阿蘭斯跟她解釋,腳一夾馬腹,馬兒收到指示,往主人牽引的方向走過去,它頭上戴了盞頭燈,以便晚上看清路,馬耳朵抖動,積極地往後攢動,好像在聚精會神地聽著主人說的話。

這細小的動作,跟人似的。鄭尋冇忍住用手輕輕摸了摸它的頭。

四隻腳的總比兩隻腳的走得快。黑暗藏在黑暗中,隱匿在兩人的身後,她慌慌忙忙不知道走了多久的路,好像冇多久就結束了。阿蘭斯把人送到家門口,鄭尋說在這停下就行了。

雜貨鋪的門她早就關上了,院子後麵有一道偏門,阿蘭斯率先跳下來,又用同樣的方式把她放下來。

鄭尋拿出鑰匙打開門,院子不大,還是露天的,周圍靠近房間的地方接了幾個棚子用來防水。她晚上視力不好,為了方便晚上的行走,她特意接了線路。棚子下的燈她順手打開了,今天回來得太晚,躺在地上的板凳和小桌子還冇收起來。

她蹲下來拿起板凳,又收起桌子,才朝房間走去。

院子裡的燈熄了。房間的橘色暖光透過窗戶,在空蕩的夜空中投射出微弱的亮色。

低低的馬蹄響起,清脆緩慢,門口鋪了幾塊大理石,錯落在偏門前的那條小道上,啪嗒啪嗒地一聲聲。她想起自己偶爾會搬把小椅子坐在那裡,曬著太陽,腳尖悠閒地點在地上,啪嗒啪嗒。

阿蘭斯騎著馬走了。

他騎著那匹叫月亮的馬,剛剛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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